“新劳动合同法是企业发展机遇的新契机”讲座 
lxs369 发表于 2007-11-18 13:47:54

重庆网站联盟2007年度系列专题活动之

“新劳动合同法是企业发展机遇的新契机”讲座

 

    讲座时间:1125日(星期日)下午14301730

    活动地点:文化宫对面-网上解放碑2楼会议室

    会议规模:限40

    报名费用:免费(企业法人或即将创业人士为佳)

    会议主持:刘远波

    主讲嘉宾:(未定) 祝接龙

 

    会议流程:

    一、14301530  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

        如何理解新劳动合同法是企业发展机遇的新契机

    二、15301630  陵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祝接龙

        企业如何正确应对新劳动合同法

    三、16301730  自由提问、讨论

 

    报名咨询:

         QQ309936055  MP13206080736  13594361155

 

    备注事项:

         1、准点开始,不延迟;

         2、欢迎参会人员携带问题踊跃参与提问;

     3、请跟帖报名,并注明人数及姓名。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

                                    2007年11月20日

 

 

 

    相关报道:《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应对新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你准备好了吗?

             新《劳动合同法》的十年大“陷”

             新劳动法磨合之惑

             新劳动合同法解析(参与起草专家精彩解析)

Re:“新劳动合同法是企业发展机遇的新契机”讲座
联盟(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12-9 15:30:01

《劳动合同法》学研会场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劳动法》相比,新法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上做出了一系列调整。面对《劳动合同法》,企业在管理上应做哪些改变,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如何调整思路,如何在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上贯彻新法,提高员工管理水平?随着《劳动合同法》颁布的日趋临近,这种种问题已成为众多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源工作者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关注的重点。

     为加强法制意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防范劳务风险,更好的贯彻执行落实国家政策,确保行业内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重庆互联网行业48家企业的65位负责人参加了由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和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在“智佳科技-网上解放碑”举办的《劳动合同法是企业发展新契机 》劳动合同法学研会,共同探讨,发现问题,以便企业抓住《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契约,抓紧时间,认真学习和研究政策,并针对《劳动合同法》中劳动用工的规定以及各企业组织人事部的要求,自查和梳理,制定方案,进一步整改,以努力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曹泽沛、副局长吴兴荣、田野、仲裁科科长董錾,放弃星期天休息,为企业宣讲《劳动合同法》。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姚章理事长介绍本次《劳动合同法》学研会的目的,代表协会感谢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位领导对协会企业的指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有150个员会企业,拥有重庆互联网行业约70%市场份额和近80%的从业人员,协会是用人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的重要渠道。

     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曹泽沛讲解《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强调《劳动合同法》既是用人单位发展中面对的挑战,也更是机遇。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用人单位支出会增大,部分竞争力不足的用人单位会被淘汰,这对一些小规模、实力弱的用人单位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同时,这也是促使用人单位管理上台阶的一个机遇,从粗放型管理到集约型管理,内部挖潜、苦练内功,帮助用人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生存下来,并取得更好的发展。

     吴兴荣副局长指出,希望即将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成为企业规范用工,同时保护自身利益的一个契机,也对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作为一个行业协会,组织这次会议的行为,表示赞扬。希望大家通过这样的形式,多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打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平稳过渡,做好全面的准备,迎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生效。

     劳动仲裁科董錾科长围绕《劳动合同法》,从立法宗旨,完善制度,试用期和违约金规定,劳务派遣等五个方面,对法律条款含义,实践运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生动讲解,提出了六点建议,并从政策法规的层面热情解答了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

     通过学习,企业深受教育,“智佳科技-网上解放碑”负责人李滨虹深有感触地说“很多企业都将《劳动合同法》看作‘洪水猛兽’,甚至谈‘虎’色变,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专家的讲解和学习,我们对《劳动合同法》有了全面正确的了解,充分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是企业发展新契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加速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强化员工综合素质,淘汰落后企业,从而提高民族竞争力,实现国家腾飞,作为一个信息科技企业,我们将抓住《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发展新契机,通过科技创新和人才强企的发展战略,让“网上解放碑”做大做强。

     正所谓民心顺则国运兴。企业也如此,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


——《劳动合同法》学研会 (会议记要)


主办单位: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重庆网站联盟)
主讲单位:重庆市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时    间:2007年11月25日(星期日)下午2:00-5:30
地    点:重庆智佳科技“网上解放碑”多功能会议厅
主持人:刘远波

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

领导: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曹泽沛
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吴兴荣
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田野
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董錾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理事长:姚章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常务副理事长(网上解放碑总经理):李滨虹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常务副理事长(祥瑞网总经理):方文春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副理事长 (网宿科技总经理):何宇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副理事长 (网润科技总经理):马卫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秘书长 (斑竹科技总经理):陈跃键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副秘书长:刘远波

嘉宾:渝中区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金夫人集团副总经理) :周林
陵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祝接龙

参会人员:

     重庆48家互联网科技企业65位负责人,并增送《劳动合同法》单行本。

会议内容纪要: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嘉宾。

二、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姚章理事长致词。

介绍本次《劳动合同法》学研会的目的,代表协会感谢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位领导对协会企业的指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有150个员会企业,拥有重庆互联网行业约70%市场份额和近80%的从业人员,协会是用人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的重要渠道。

三、与会企业自我介绍。

四、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曹泽沛讲解《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

    作为政府主管和职能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全体参加这次会议,表明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IT用人单位的重视,也愿意收集、听取和回答各用人单位在学习和具体实施《劳动合同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用人单位把握并遵守《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国际惯例接轨,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结合事实例举 “熊德明”、“特钢”、“家乐福”及“珠三角民工荒”等事例,突出反映了农民工及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现状,说明当前阶段劳动者的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存在的各种问题。国家和社会,正在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共同富裕”的转变过程当中。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处理好用工关系,让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完善用工及社会保障体系,是《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大背景。

《劳动合同法》既是用人单位发展中面对的挑战,也更是机遇。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用人单位支出会增大,部分竞争力不足的用人单位会被淘汰,这对一些小规模、实力弱的用人单位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同时,这也是促使用人单位管理上台阶的一个机遇,从粗放型管理到集约型管理,内部挖潜、苦练内功,帮助用人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生存下来,并取得更好的发展。

对于广大用人单位,只有用更加和谐的态度处理用工关系,在用人单位得到发展的同时,让员工素质及能力得到同步提高,建立健全完善的用工关系调整机制。

五、吴兴荣副局长及董錾调研员答问。

金夫人及中宽科技问:五险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解释《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差别。相对于《劳动法》,本法是特别法。每一种保险的比例都有固定的系数。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为基数,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上限。渝中区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员工福利不计入工资范畴,如通讯费补贴、误餐补贴等。

标德科技问:养老保险缴满15后,是否可以停止缴纳?在未满15年的情况下,如果中间有中断,如何处理?

答:可以,养老金以缴纳养老保险最后一年确定的标准发放。如有中断的情况,自动续存。

云上科技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关于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担保金问题。

答: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出发点。在本法制定初期,各方面争议较大,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后,经过四唱终于出台。本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劳动法》施行以来出现的问题。在保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倾斜。

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财务制度、人员管理解决此类问题。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刑法》来维护自己的商业机密。

工程机械网问:工伤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劳动规章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作用。

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劳动部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无过错原则,在赔偿案件的审理中,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在工伤事故中涉及第三方责任,则先由第三方赔偿,不足部分由保险支付。

劳动纪律的建立和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在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同时,明确员工职责。制定条款严谨、涉及所有工种的全面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是必需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1、通过民主程序产生;2、向全体职工公示。这两点,对于在用工争议中保护用人单位权益,也是十分重要的。

关于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应当拟定合法,而且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对于不同岗位,建议用人单位撰写不同的合同文本。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释问题:首先,按照一般情况(常理)理解,如果双方还是不能达成一致,则按照对提供合同文本方不利的理解执行。

当前,用人单位的任务:尽快整理先由劳动合同,清理所有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避免《劳动合同法》实施,而使用人单位陷入被动的情况出现。

以上三点,强调了劳动合同在用工关系中,及日后出现争议时的重要性,希望各位用人单位家对这一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尽快委托专人处理,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于工作中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可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具体责任分配。须注意的是,由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该员工总收入的20%

问: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如何处理?

答: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办理。再次强调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制订、公示程序合法的重要性。

关于费用:调解结案,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裁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问:职工过错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及第三方得利的确定。

答:用人单位有权向造成自己损失的职工主张赔偿,也有权向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利的第三方要求赔偿,从金额上来讲,没有上限。但是,由于客观限制,损失严重程度及赔偿金额的认定较为困难。

问:对于“不称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怎么处理?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问:是否可以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章节中的相关规定,规避部分法律规定?

答:“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在具体执行中有很多地方需要特别注意,并建议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希望各位企业领导认真阅读并理解《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

问:工龄的计算问题。举例,用工满一年,待合同到期后,等待一月,再聘用该员工。这样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从用工成本方面分析,不建议采用此方法。因为劳动合同到期,也是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这样的方式会增加用工成本。

问:大家普遍担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变相的“铁饭碗”,担心老员工因此失去动力,成为企业的累赘和发展的阻力。

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铁饭碗”,同样适用劳动合同中止的各种条款。《劳动合同法》中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概念,就是为了营造一个和谐、稳固的用工环境和劳资关系,这样,也是对双方都最有利的局面。

问:结合企业现状看,《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的实施,会对大部分用人单位的用工策略产生影响,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紧缩用工,使社会失业率提高,产生大量失业人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希望政府执法部门能够考虑这一情况。

重庆部分近郊区县以《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实施和执法尺度作为吸引企业投资的筹码,请问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答:用人单位应该首先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各位企业家以此为契机,提升管理、运营能力。

相对于其他区县,在渝中区办企业的优势不言而喻,尤其对于IT产业、信息科技。其他区县以执法漏洞作为诱饵,是不恰当的。法律的具体实施过程,会存在一个过程。政府部门也会在自己的权限范围之内,尽力扶持和帮助企业发展。

通过学习,企业深受教育,“智佳科技-网上解放碑”负责人李滨虹深有感触地说“很多企业都将《劳动合同法》看作‘洪水猛兽’,甚至谈‘虎’色变,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专家的讲解和学习,我们对《劳动合同法》有了全面正确的了解,充分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是企业发展新契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加速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强化员工综合素质,淘汰落后企业,从而提高民族竞争力,实现国家腾飞,作为一个信息科技企业,我们将抓住《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发展新契机,通过科技创新和人才强企的发展战略,让企业做大做强。

六、曹泽沛和吴兴荣两位局长先后作总结发言

    希望即将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成为企业规范用工,同时保护自身利益的一个契机,也对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作为一个行业协会,组织这次会议的行为,表示赞扬。希望大家通过这样的形式,多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打造和谐渝中,和谐的劳资关系,平稳过渡,做好全面的准备,迎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生效。

七、主持人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嘉宾,感谢智佳科技“网上解放碑”提供会议场地和热情的服务,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重庆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分会(重庆网站联盟)
                                
                                           2007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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